东风分局各学校: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现就我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组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对象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全市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超岗严重的单位,应对报考人数加以控制)。
二、测试方法与内容
1、测试方法
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仍采用笔试方法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测试内容
①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40%)
②综合人文素养(占20%)
③综合水平能力(教育新理念及课堂教育教学方法和策略等)(占40%)
三、测试组织
全市统一命题、开卷测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测试工作由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四、成绩认定
城区所有申报人员及县市申报中学高级人员的笔试由市人事局(职改办)和市教育局阅卷评分。各县市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的笔试由县市人事局、教育局组织考试并负责阅卷评分。测试结果由市教育局、市职改办审核,报省职改部门认定后,颁发《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含当年)。2005年及以前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今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有效。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6月26日
2.领准考证时间:8月18日至8月19日
3.笔试时间: 8月25日上午 9:00—11:00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组织报名后分申报高级、中级、初级汇总用A4纸填报《湖北省十堰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审批(报名)备案表》(简称报名备案表),报名备案表(按高中、初中、小学学段顺序排列)一式2份,并输入软盘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各单位在上报名册及软盘时,对各栏内容必须认真核对准确,以免办理合格证书时出现差错。)
2.各单位参加中级、初级测试人员上交报名备案表时,一并上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东风分局人事科。
3.考试地点:十堰市郧阳中学。测试期间省职改办、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将派专人到各考点巡视。
4.测试收费按省、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即:高级测试100元/人,中级测试50元/人,初级测试20元/人。测试费用报名时一并上交。
附件:湖北省十堰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审批(报名)表
(请加入QQ群:70350833, 具体文件和表格在群共享空间中)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